本网讯(通讯员 桑雨曼)小客车、货车的功能不同,一旦客货混装,就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并产生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尽管如此,有些驾驶人对这个问题还是不够重视,明明是小客车,却拉着货就上路了。
2020年7月31日7时45分,藁城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在歧银线-291公里800米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AP6***的小型面包车迎面驶来,在车外隐约可见车内并不简单,随即民警将其拦停,果然,车内很多木板从车厢一直延伸到了副驾驶位置。属于客货混装的违法行为。若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处驾驶人孙某200元罚款,并责令将货物转运。
7月31日8时44分,开发区中队民警在世纪大道与东三环交叉口处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A04***的小型面包车,车内各种食品箱高高堆起,完全挡住后视镜的视线,若后方有车根本来不及调整方位,属客货混装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吴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处200元罚款并责令将货物转运。
藁城交警提示:从设计上讲,货运车辆的驾驶室和货物箱之间有专门隔离设施,以保证驾驶人的相对安全。遇有紧急情况刹车时,如果存在客货混装的情形,乘客极有可能被所载货物砸伤,客车违反规定载货不仅违法更危险。为了行车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报送单位:石家庄藁城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