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威县法院接到多名当事人反映有人用显示为座机的电话以法院名义,通知让他们来法院领取传票,否则法院会立即强制执行存款的电信诈骗。
为此,法院高度重视,通过分析整合,总结此类诈骗行为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诈骗的目标。被骗群众多为不特定人群,范围广、影响大,大多是利用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法院传票易产生恐慌心理,采用心理战术予以威胁,得逞后迅速消失。二是诈骗的工具。多为网络电话或新型语音电话,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存在取证难的问题。三是社会危害性大。一方面严重干扰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恐慌心理;另一方面严重干扰了法院正常办公秩序。
为此,威县法院建议做好如下几项工作,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警惕性。利用新型网络媒体传播快的特点,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最大程度的减少对群众的影响;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法院基本工作程序,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发送防骗短信,提高市民警惕性;加大与社区、街道联系,共同组织防骗宣传活动等,增强群众防骗意识。二是做好典型案件解析。达到解析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及时在官网、三大政务微博针对典型案例解析公开,法院在接到群众的咨询电话或群众来院现场咨询时,耐心做好释明工作,对于已经上当受骗的群众,应及时安抚受害人情绪,并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实现解析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三是发挥联动作用。第一时间形成打击合力,加大与公安、电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第一时间信息互通,最短时间形成打击合力,抓获犯罪嫌疑人,遏制上述情况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