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杜晓丹)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不汲取教训。一次醉驾后不思悔改,竟然还敢“二次醉驾”,其结果必将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
2020年5月17日14时38分,在藁贾路7公里处,藁城交警机动中队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A0****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该驾驶人张某某神色慌张,支支吾吾,一直拿不出驾驶证,同时,民警发现其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随即要求其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检测,但张某某拒不配合,民警遂带其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5月18日,血液检验报告单载明: 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80.80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其实,张某某并非首次醉驾。原来2020年3月12日,张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机动中队民警当场查获,后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数值高达321.50mg/100mL。张某某在驾驶证被吊销,还处于取保候审期间,不但不知悔改,又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25日,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