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马桂旺、二级巡视员靖洪臣带队,农工委法案处和省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政策法规与林业改革发展处有关人员参加,赴衡水市开展衡水湖保护立法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衡水市滨湖新区管委会关于衡水湖生态保护工作的汇报,衡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和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衡水湖保护工作情况和衡水湖前期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与省、市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建议。与会同志畅所欲言,发表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深入到湖区及周边实地查看了衡水湖保护、湖区村庄拆迁及衡水湖调水出入口、湿地动植物保护等情况。
马桂旺强调,衡水湖湿地生态区位非常重要,衡水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加强衡水湖保护与发展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强衡水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意见,封堵了所有的入湖排污口,搬迁了400多家污染企业、作坊,拆除了60多万平方米沿岸建筑物,集中取缔了东湖1.38万亩人工水产养殖,实施了湖区村庄生态搬迁等,全年水质平均维持在Ⅲ类,成绩的取得实属不易。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高度重视衡水湖保护立法工作,把衡水湖保护立法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扎实推进,通过调研要切实把衡水湖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搞透,使法规规定的保护措施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