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多举措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全面推进司法为民,充分发挥了司法建议的积极作用。
第一、加大规范“力度”。规范司法建议格式,包括用语规范及行文格式,制作标准统一模板,注明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不缺项少项,坚决杜绝司法建议书“带病出院”。规范司法建议书内容,既阐明产生问题的原因,又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确保其针对性、实用性。规范司法建议的管理程序,加强对司法建议的登记、审核、签发流程管理,统一规范司法建议的字号,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履行签章程序后发出,并负责回执的收取。
第二、加大考核“力度”。把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审判绩效考核,司法建议被有关单位或组织采纳并向法院反馈意见或被领导批示的,作为考核的加分项及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调动法官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司法建议情况通报和总结工作,每月通报、年终总结,建立司法建议统计台账,将司法建议完成情况纳入全院信息简报调研工作绩效考核目标。
第三、积极争取支持“力度”。认真收集整理司法建议开展情况及督促落实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反馈,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支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议案时,提出县级行政机关应认真办理法院司法建议。
第四、加强建议回访“力度”。司法建议在送达之后1个月未收到书面回复的,由案件承办人及时回访,了解建议回复和采纳情况,听取被建议对象的反馈意见。在司法建议书中明确提出被建议单位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反馈的要求,并注明回复方式,有些建议还发送至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威县法院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共发出司法建议10篇,提出问题和建议20余条,收到回复5份,建议采纳率达100%。(威县法院 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