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暨数字档案室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玉龙强调,档案工作事关重大,档案安全至关重要,数字档案时代所需。档案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省院各部门和全省各级院要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推进检察档案工作上新台阶,全力服务检察中心工作。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省院机关档案管理和信息化条件下的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省检察院于近日调整充实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数字档案室建设领导小组。李玉龙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这两个档案工作机构调整和建立之后,切实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
“立卷归档是每一项工作任务的终点,是工作完成的标志,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是省院机关各内设机构的重要职责。”李玉龙就此要求改革后的省院机关各内设机构要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归档工作。“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事关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李玉龙强调,档案安全工作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放松。档案部门要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综合分析影响档案安全的风险因素,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各内设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档案整理、移交、借阅、复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情况的发生。
关于加强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的数字档案室建设,李玉龙明确指出,建设数字档案室,有利于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维护机关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国家核心信息资源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据悉,省检察院是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全国首批数字档案室试点单位,是河北省仅有的5家试点单位之一,数字档案室建设筹备工作已被列为今年省院档案工作的“一号工程”。李玉龙要求省院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快推进建设进度。
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任国强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调整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成立数字档案室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