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亭法院通过温情调解,于诉前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当场给付欠款,原告自愿撤诉。纠纷未转入正式立案程序便化解,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
原告高某诉称与被告葛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分别于2016年9月、2019年3月从原告处借款10000元、6000元,并为原告出具借条两份,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调解工作,被告辩称欠款并非16000元,而是偿还4000元后重新出具借条6000元,先前借条忘记收回,而且该借款系为第三人崔某所借。究竟案件事实如何,第三人崔某最为关键,于是法官多方联系崔某,了解后得知,三人曾一起销售磁化净水器,由于当初崔某手里没钱,原告曾为其垫付过4300元,被告还为其从原告处借款10000元,崔某偿还了4000元,但偿还的是哪笔款,三方争执不下。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法官挨个做其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温情劝解,解开心结,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还清原告借款,崔某给被告出具10000元欠条,承诺于2019年12月10日前付清,三人满意离开。此时已是下午1:30,法官连午饭都没顾上吃,声音几近沙哑,但目送他们离开的背影,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该案的成功化解,再次彰显了乐亭法院“能动解纷、源头止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司法为民情怀,始终坚持用热心、耐心、恒心办案的宗旨,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点赞,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