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出生的吉某本来正是大好年华,他却误入歧途屡次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依旧不知悔改,再次因盗窃锒铛入狱。近日,石家庄桥西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吉某小学便辍学开始外出打工,曾因盗窃罪、妨碍公务罪三次被判刑。2018年11月被刑满释放后,吉某辗转来到石家庄,没多久,身无分文的吉某便又起了偷盗之心。2019年6月18日凌晨,吉某在街上溜达,准备“弄”点钱,走到石家庄某小区后,看到有业主未关窗户,便攀爬跳窗进入董某家中,将价值两千多元的手机盗走。第二天,因手机有密码没有办法解锁使用,吉某便将手机扔到了河里。6月24日,公安机关将吉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吉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吉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吉某有犯罪前科,量刑时予以考虑。最后,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吉某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