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网购的普及带动了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很多快递员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争分夺秒地在路上奔波,然而一些快递员在提高派件速度的同时却忽视了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近日,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快递员撞人后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案。
2019年1月3日,某快递公司职员李某华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骑电动车的康某在省会石家庄中山路与维明大街交口发生碰撞。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李某华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该起事故造成受害人康某右膝受伤并入院治疗,在康某住院期间快递公司为其垫付医疗费1万元,但后续的医疗费、误工费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7月,康某将快递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事故发生时李某华系执行职务行为,其所属的快递公司依法应当承担责任,遂依法判令快递公司赔付康某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快递公司却迟迟未履行义务,康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石家庄桥西法院执行局辛毅执行团队依法向快递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各种法律文书。而快递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凡到法院后向执行干警表示,快递公司资金一时周转不开,并承诺2019年9月23日将全部欠款打入法院账户,但到了还款时间,快递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在此期间,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虽然快递公司账户上没有任何资金,但是却有资金流转的记录。执行干警随即将李某凡传唤至法院,对其释明不如实报告财产的行为涉嫌虚假报告财产,为维护法律的权威,该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慑于法律的权威,李某凡在拘留期间认识到自己错误,通知朋友将欠款凑齐后如数打到法院执行账户上。至此,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