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在青海西宁出差却租车到甘肃嘉峪关、敦煌游玩,为掩人耳目,所有费用让企业买单。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市军供站站长段洪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军供站站长段洪权借开会之机外出旅游……”2017年5月,石家庄市纪委接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段洪权公款旅游等问题。从报销凭证上看,段洪权的这趟公务之旅可以称得上“干净廉洁”,3名公职人员在单位只报销了每人3280元的来回机票费用。这背后难道另有猫腻?
因举报问题线索明确,石家庄市纪委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并最终查清段洪权借在青海西宁考察之机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到甘肃嘉峪关、敦煌旅游的问题。
原来,2014年6月,为做好石家庄市军供站筹建工作,段洪权安排他及另两名同事去西宁市军供站考察学习。作为合作方代表的河北东明国际家居博览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增禄,也带着两名技术人员一同前往。一行共6人,其中3人为公职人员。
在西宁考察两天后,段洪权觉得千里迢迢从石家庄来一趟不容易,考察学习也很辛苦,于是,他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决定去千里之外的嘉峪关游玩,“让大家不留遗憾。”
从西宁到嘉峪关需要驾车560多公里,路途遥远。同行的张增禄认为这正是结交这些领导干部的好机会,于是主动花高价租了辆商务车,方便段洪权等人游玩。
游玩了嘉峪关景区之后,段洪权意犹未尽,又提出绕道敦煌去参观莫高窟。“咱们来趟大西北不容易,不如再去莫高窟转转,之后可以从敦煌飞回石家庄。”于是一行人又驾车400多公里,辗转驶向莫高窟。
不巧的是,他们到达敦煌时正遇莫高窟闭馆休整,为弥补“心中遗憾”,一行人又调转车头到5A级风景区鸣沙山、月牙泉游玩了一番。众人在敦煌期间的食宿和景点门票,都由张增禄支付。
返回石家庄后,段洪权等3名公职人员在单位只报销了公务出行的机票费用,每人3280元,其他费用均由合作企业支付。
经查,在此次出行过程中,东明公司负责人张增禄为段洪权等3人支付住宿费、门票费、车费共计2070元,其中为段洪权支付了690元。
段洪权租车去嘉峪关、敦煌等风景区游玩,表面上看没花公家一分钱,吃喝玩住由管理服务对象买单,可实际上,这些管理服务对象之所以愿意提供“免费午餐”,无非是看中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
在刚接受审查时,段洪权还极力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认为“一直以来都这样”,没什么问题。任性的他终究为自己的违纪行为付出了代价,因违规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并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相关费用,段洪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通报。(周文颖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