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痞、无痞治乱”的原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有奔头、有劲头、有盼头,安居乐业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平安生活和工作更有保障。
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检察机关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把人民满意作为行为准则,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持续监督发力,发现问题,压实责任,搞好“四个结合”:一是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努力创造和谐平安的政治环境。二是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促进社会风气好转。三是把扫黑除恶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结合起来,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四是把扫黑除恶和打击各种犯罪结合起来,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对黑恶势力须严惩不贷。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检察机关应首当其冲,敢于担当,抓好“四个治理”:一是依法治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黑恶势力,保护群众合法利益。二是系统治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问题的排查监督,拓宽渠道,深挖细查,不留死角,严查严惩。三是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联合作战,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在铲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上做文章,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四是源头治理,对近年来所办案件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梳理,做好管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安全。
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应旗帜鲜明,敢于担责。一是要强化自身建设,把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作为立检之基,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做到精准打击。二是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把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提升检察品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三是公正司法,着眼民生、民事领域,紧紧围绕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期盼,多做暖人心、得民心的实事。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要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让人民群众有踏实的安全感。要在食品安全、卫生、环境等关乎民生的大事中,抓准抓好抓出重点,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提供精准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系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