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岚)为加强省外进冀建筑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河北省住建厅将分两批开展省外进冀建筑企业基本信息动态核查工作。在河北省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列入必查范围。
据了解,核查对象为2018年3月1日之后已报送信息并在河北省住建厅网上公开的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核查采取电话询问、实地查看的方式,对企业报送的基本信息和2018年度在冀承揽业务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的基本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信息、安全许可证信息(施工企业)、在冀负责人信息、在冀承揽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地址、开工时间、项目班子成员)。
第一批核查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第二批核查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河北省住建厅要求,各省外进冀建筑企业要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待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按要求如期整改。信息报送不准确、提供虚假信息以及拒不配合核查和整改的企业,其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抄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核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冒充工作人员向企业电话推销资料、组织培训、收取费用等诈骗行为,各企业要保持高度警惕。核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企业可直接向河北省出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311-87802645、87802646)咨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