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讯(通讯员张连升 苗贺杉杉)2018年4月23日,山海关公安分局西大街派出所办案民警通过采取便衣蹲守的方法,成功端掉一个藏匿在某小区平房内的卖淫嫖娼窝点,当场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而令民警们没有想到的是,该卖淫女竟已50岁“高龄”。
4月22日下午,山海关公安分局西大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在山海关某小区平房胡同内有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接到电话后,为了弄清情况,西大街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着便衣到该小区进行摸排。在摸排过程中民警发现,在一胡同内总有人进进出出,且均为陌生男性!这便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为了摸清其活动规律,办案民警决定在该胡同外进行便衣蹲守,以便一网打尽。在蹲守过程中,民警们发现在该胡同内总有一名男子不时的出出进进,而且每次回去时身后总有另外一名男性紧随其后。通过这一行动,民警们认为该处确实是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卖淫嫖娼窝点,经常出出进进的该男子为该窝点的“联络员”和“放哨员”,其职责为负责拉拢嫖客,并为其嫖客引路至窝点。
为净化关城治安环境,大力打击“黄、赌、毒”等丑恶行为,经过半天的蹲守,办案民警已经基本掌握其活动规律。为了不打草惊蛇,西大街派出所专门成立便衣抓捕小组,4月23日早晨,办案民警在其窝点附近进行布控,大概早晨8点半左右,该胡同内走出一名男性(联络员张某)(化名)直接来到一个农贸市场附近开始了“经营活动。”
“50元一次,来吧?”
“便宜点,我就去!”
“跟我走吧!”
诸如接头暗号般的对话后,一男子跟着张某来到其卖淫嫖娼窝点。
“注意,十分钟后,我们一起冲进该院……。”正在蹲守的邹副所长说道。
“别动,我们是山海关公安分局的民警,你们正在进行的是卖淫嫖娼违法活动,请你们立即停止违法交易,到派出所接受讯问。”办案民警大声说道。当场就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朱某(嫖客)任某(卖淫女)以及“联络员”张某3人抓获。
经讯问,卖淫女任某,原籍为黑龙江省某市无业人员,现年50岁,于2018年3月底来山海关,现暂住在山海关“联络员”张某家中;嫖客朱某,辽宁省绥中县人;联络员张某,山海关人(房主)。
在对任某讯问过程中,其又招认了一名“常客”姜某。姜某,原籍贵州省某市人(个体户),现长期租住在山海关某小区。
在对任某、朱某、姜某讯问过程中,该3人均对卖淫嫖娼行为供认不讳。张某对参与组织、提供租住房屋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任某、朱某、姜某3人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张某则以组织、容留他人卖淫嫖娼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此,民警提示:一是租房要慎重。市民家中如有闲置的房屋需要外租时,一定要弄清租房人员的来历,租住人员多少以及租住房屋的用途等,切莫不管不问,随便乱租。
二是租房要登记。需要出租的房子,不论是租给单位还是租给个人,必须到驻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
三是对已经出租的房屋要进行经常性查看,以防止改变租房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