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孩子提供玩具,不懂法的父亲竟将捡来的枪私藏在家中。近日,沽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提起公诉。
2016年7月份,张某在山上挖野菜时捡到一把射钉枪,他想到等孩子长大后可以玩,遂将该枪藏于家中,并从商店购买了射钉弹、钢珠。2017年11月6日,张某前妻发现该枪后,将该射钉枪及72颗空包弹、350颗钢珠一起上交到沽源县公安局。经鉴定,该枪形属于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父母疼爱孩子本无可厚非,但为了给孩子找乐子,却无视法律的存在,实则是一种愚爱。此案的发生应当引起人们的警醒,持有枪支是明令禁止的,任何人都不得私藏、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