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4月1日起,《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两项河北省地方标准将正式实施。
据介绍,河北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有100余家,目前普遍存在垃圾填埋作业面操作不规范,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直接排放等问题,造成恶臭投诉事件较多。多年来,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排放标准主要执行1993年的国标。该标准发布时间较早,有些标准限值过于宽松,不利于引导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也不利于倒逼垃圾填埋行业规范建设,难以满足现阶段环境监管需要。此次出台的两项地标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国家标准相比大幅加严。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明确有组织排放源控制项目为臭气浓度,限值为1000,与国标限值2000相比,收严了50%;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控制项目氨,限值为0.2mg/m3,与国家最严的一级标准1.0相比,也更加严格,由此恶臭污染物的控制效果将非常明显,大大降低恶臭扰民问题。
同样,《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20、100、400,比国家标准65、200、500更加严格;重金属类基本上是加严了50%,如汞及其化合物,地方标准是0.05,而国家标准是0.1;对二噁英类的控制,从国家标准的每立方米0.5毒性当量收严到了每立方米0.1毒性当量。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该标准强制要求我省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避免对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据了解,这两个标准是国内首个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制订的地方标准,首个针对医疗废物焚烧控制制订的地方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幅严于国标的地标出台,不仅适应现阶段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也将倒逼相关行业规范建设,主动提升污染防治技术,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