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乐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兵、赵文忠、陈会峰和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乐亭县2017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县政府关于乐亭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和确定乐亭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135名,对县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等3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4名驻乐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履职评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对人大常委会近期工作作出安排。
会议肯定了县政府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工作问题整改取得进展和成效。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更加积极务实的举措,紧盯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工作难点,固强补弱,建立健全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三项联动监督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县政府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积极组织财税收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优先保证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把好出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效防控债务风险,认真做好明年财政预算安排。
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大部署要求,首次听取和审议了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县人大常委会将结合我县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效益,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县政府副县长陈武,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特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