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受县人大副主任王立群的委托,县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张立欣带领下对县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关于2016年以来兴隆县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困难的汇报:2016年以来,兴隆县法院执行工作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执行专项工作,不断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148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通过县电视台游走字幕、广场大屏幕发布失信被执行人6批180人;加大打击抗拒执行的力度,共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236人次,冻结划拨存款3000余万元;及时把触犯刑法的被执行人,从民事转化为刑事处罚,将29起案件当事人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已判决14件15人,其中1名被执行人在缴纳了230万元执行款后被判处缓刑,收到了很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年以来,兴隆县法院共收案1853件,执结案件1538件,执结率83%,执结标的金额9293余万元。2016年度,各项执行工作指标在全市法院位居前列,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执行工作在全省189个法院中位列第22名。
通过实地调研和听取汇报,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兴隆县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兴隆县法院执行工作思路新、力度大、措施实、工作细,始终坚持将司法的原则性与方式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执行机制和执行方法。对兴隆县法院未来的执行工作开展,调研组一致强调,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的内外协调配合,强化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有效推进京津冀法院联合执法力度,有效探索、破解执行难题,创造良好的执行工作环境。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县委、人大领导的沟通,积极引进人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不断加强装备建设,强化执法保障。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张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