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招募1100名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2年。招募对象为河北生源2016届、201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招募工作将于7月31日前完成。
省人社厅日前发布招募公告,明确招募的志愿者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服务期限2年。
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7月13日前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各市及定州市报名,也可通过传真方式先报名,再交验相关证件(具体岗位设置及报名详细地址见各市及定州市实施公告)。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由各市及定州市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标准和程序进行考试,于7月23日前将初选人员和备用人选(备用人选数量按招募计划的5%确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指定市级公立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要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人选。选拔招募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
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于8月15日前统一转至各市及定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期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团组织生活。
招募的志愿者要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由各市及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要采取工作人员讲解政策、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介绍体会、乡镇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服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对从事支医服务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安排试用期和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