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河北省机关作风整顿大会精神,确保检察工作首季“开门红”,春节前后,青龙县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对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春节后开展作风整顿以及各项检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
一、春节前教育提醒
一是将《县纪委关于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祝寿之机敛财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等转发在青龙县检察院内网上;二是青龙县检察院纪检组利用手机微信群对落实“八项规定”、强化廉洁自律等要求向全体干警公布和提醒;三是2月25日召青龙县检察院“春节廉洁自律教育提醒大会”,就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进行再重申,要求全体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努力做到入心入脑。
二、春节期间强化督导检查
一是纪检组和办公室密切配合,春节前对公车入库情况,节日期间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不发生违反上级规定、禁令等情况的发生;二是纪检组于1月29日(正月初二)、2月2日(正月初六)对公车私用、廉洁自律情况和借举办66岁庆典敛财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三是严格值班督查工作,除实地查访外,院纪检组不定时用微信、电话等进行查询,确保政令通畅。
三、节后“收心”整顿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全省机关作风整顿大会精神,对全院作风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2月6日召开全体干警收心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收心归位、调整状态、振奋精神、乘势而上,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三是作风整顿与开展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作风整顿和开展工作两促进;四是纪检组、政治处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个业务科室已经开始规划工作。(耿云喜 王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