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餐饮业作为面向大众消费的重要行业,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倍受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17年9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这是目前全国对餐饮业最全面的指导性文件。为全面落实文件要求,结合河北实际,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政府食安办等15部门印发了《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
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小饭桌和家庭托餐等许可登记备案管理;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意见包括五方面内容,即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及全面提升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和如何组织实施。“这五个方面,从企业到部门,从产品到产业,从农田到餐桌,从线上到线下,都有相关要求,内容丰富,条理清晰。”12月26日,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张志杰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张志杰介绍,意见突出了社会共治原则,根据新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意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内容,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安全管理;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列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重要内容;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医院食堂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学校、医院和养老机构的营养健康指导;旅游部门要将餐饮质量安全纳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县乡(镇)政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实际,加强村民自办宴席等形式的农村集体用餐管理。
“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总书记嘱托,领会新思想,紧跟新时代,开拓进取,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我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更安全、更满意。”张志杰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