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日早晨4时40分许,藁城交警分控中心接路人报警称,在定魏线高速口北边2公里处,在公路中间躺着一个人,生死不详。接报警后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杜建林、事故中队长韩秋振带领值班民警王新安、胡银勇等迅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发现一人躺在定魏线52公里+400米处,已经被多车碾轧。公路处除了电动车的散落物外,没有其他车辆散落物,初步确定系一起交通事逃逸案。鉴于案情重大,杜建林副大队长立即向大队长范军汇报,范军听取案件汇报后,立即指使成立以副大队长杜建林、事故中队长韩秋振为副组长的“11.3”专案追逃小组,全力侦破此案。
专案组经过案情分析,兵分二路开展工作,一路继续勘察现场,从现场寻找有价值的线索:一路调取事发现场周围监控。经查看监控得知,一辆类似三轮汽车案发时间经过现场,随后后面几辆车将死者碾压。因当天下雨,天色昏暗,监控设施模糊,只能大概分辨出车型,不能确认车辆号牌,这为侦破此案造成极大困难。通过对调取的监控视频进行细致的研究分析,在案发16小时后,陆续找到疑似碾压的三辆车,经对三辆车痕迹比对和对司机的询问,确定该三辆车对死者进行了碾轧,但三辆车司机均不承认是其将电动自行车撞侄,只是未及时发现死者而碾压。
这时第一辆三轮车具有很大的嫌疑,但由于卡口信息不全,无法查清三轮车的运行轨迹,此案至此陷入僵局。11月4号上午,专案组调整思路,从事时间段所有通过事发现场的20多辆三轮汽车逐一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一辆冀E**97*三轮车浮出水面,专案组立即联系该辆三轮汽车使用人王某,得知其在无极县一工厂后,专案组人员立即奔赴无极,将正在装车的王某及冀E**97*三轮车带回。经初步询问,王某交待了案发经过:11日3日4时30分许,王某驾驶冀E**97*三轮汽车行驶到案发现场时挂到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停车后去看看骑电动车的人情况时,后面过来几辆车将骑电动车的人碾压,后王某驾车逃逸。
至此,藁城交警大队专案级人员放弃双休日连续工作28小时胜利侦破此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