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切实提高案件的陪审、参审率。威县人民法院创新举措强化管理,对陪审员提出新要求,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以熟悉案情为切入点,做好“审议员”。
庭审前认真翻阅案卷,了解大体案情,对一些疑点、重点、关键事实证据作好简要记录。庭审中积极、认真听取主审法官的审理,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辩。庭审后,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原则,充分发表自己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看法,同时与主审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进行平等讨论,做到集思广益、优势互补,确保公正判决,保证办案质量。
二、以依法办案为切入点,做好“监督员”。
人民陪审员积极学习法律,掌握一些常用的法律条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进入陪审员的角色,起到陪审的作用,起好监督作用。在物欲横流的社会,法官也不是身处世外桃源,也难免身不由已。陪审员利用与法官“零距离”接触的优势,可以更好更有效地监督法官行为,防止办人情案。以“监督员”的身份监督法官廉洁自律,促进廉洁司法。
三、以伦理道德为切入点,做好“调解员”。
在不损害当事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发挥陪审员的调解作用。做足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说明胜诉或败诉理由,使双方互相理解,消除隔阂,促成调解。针对易引发上访苗头的个别案件,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善于联系群众、更容易做群众思想工作方面的便利,及时掌握当事人心理变化,以其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通过说服教育,纠正其认识上的偏差,达到息访息诉的目的。
四、以身处基层为切入点,做好“宣传员”。
以审理案件的经历、以典型案例案情、判决结果教育告诫人民群众法律是高压线,碰不得、犯不得,只有遵纪守法才会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与各界群众交往密切,宣讲法律,宣传法院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特别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素质。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的沟通协调作用,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社会形象的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