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审计部门不断拓展审计监督职能,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计,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实事求是,指出预算执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建议切实可行,审计成效显著。
会议指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部分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审计决定落实率有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机制不完善等。
会议要求:
(一)全面贯彻新预算法,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政府预决算体系,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增强预算科学性、严肃性。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的支出要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切实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法律性。
(二)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的预警、应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总量控制和资金平衡测算,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专项贷款债务的分析监控,严格制定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还款资金来源。
(三)强化审计结果利用,确保整改落实成效。要加强跟踪督查,明确问题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要加强财经法规宣传,定期对部门单位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财经纪律教育,增强依法依纪履职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避免违规问题的发生。要认真分析审计发现的带有共同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推动和督促相关部门规范管理、建章立制,避免同类问题屡查屡犯。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审计质量。县政府要高度关注审计队伍建设,加强审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进一步充实审计力量。审计部门要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不断完善、改进、创新审计方法和手段,延伸审计深度,扩大对乡镇、重点部门、重大资金、重点环节的审计范围,提高审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