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追求公正自然也就成为人民法院的司法灵魂,这个灵魂的基础就是正确地适用法律,其载体就是公正高效的审判。
一是加大司法改革力度,提高和保障人民法院和法官独立审判的能力。司法权力地方化、司法管理行政化等诸多因素导致了独立审判原则受到挑战,要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司法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及其根源,鉴于当前我国司法体制还不完善,法官队伍职业化程度不高的现状,应加大法官职业化改革力度,改革审判用人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完善审判实务操作规范,确保审判权不被滥用。
二是确保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强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落实司法公开的要求,保证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司法权力及其运作方式,保障其知情权,从而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和对审判结果的接受;其次也有助于防止司法人员的专横擅断和消除司法腐败,从而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三是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和提升人民法院的形象。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现场监督执行等形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善和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社会阅历、熟知社情民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官在审查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中的思维和判断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民主,预防冤假错案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