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6月15日至月底,将在全省范围对城市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旨在严查、严处一批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城市工程运输车不遵守法律法规、扰乱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现象,为群众营造一个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据悉,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将达到三个“四无”和一个“四有”的目标。
三个“四无”,即车辆基本达到无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和非法改装等违规问题,无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隐患,无违法记录未处理等不良状态,无报废车、拼装车等违法上路;驾驶人基本达到无记满12分仍驾驶车辆的违规现象,无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问题,无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等带病状态,无驾驶证暂扣和公告停止使用期间仍驾驶车辆等管控漏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基本达到无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按规定让行等野蛮驾驶行为,无假牌、套牌、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等违法违规问题,无不按核准路线和时间行驶现象。
一个“四有”,即运输企业全部达到有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有健全的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和工作责任制度,有明确的考核奖惩措施。
通过专项行动各地交管部门将对所有工程运输车、驾驶人和所属运输企业进行一次深入摸排,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对运输企业、施工单位落实源头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违法不出门”责任制,对不能落实源头监管责任、造成车辆、驾驶人达不到“四无”要求的相关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从核发通行证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制约和重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