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轻松筹这类网络众筹平台,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尽最大能力确保信息真实、善款善用。
一年时间,一家网络众筹公司发起了2.3万多例医疗个人求助项目,筹款总额超过1.8亿元,379万多人次参与捐款。从5月20日起,网友“午后狂睡_Silent”在微博上连续发表《轻松筹?另类发家致富手段》系列文章,质疑在轻松筹网络平台上筹钱的病人往往夸大治疗费用,筹款的目标金额可以随意更改,病人在拿到善款后用途不明,且平台在每笔善款中抽取2%的手续费。(5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毋庸置疑,一些网络募捐平台利用网络方便快捷高效的技术特点,快速筹款,能够帮助一些贫困群体渡过难关。
但硬币皆有两面,快速、简便的审核也容易导致信息不实,善款标的额随意,去向不明甚至“卖惨骗捐”。“轻松筹”的走向并不轻松。
此类的网络募捐活动怎样监管,现在还没有一个有效手段,只能用道德予以约束或其他法律途径来处理。善款使用的监管空白致使网络募捐风波此起彼伏,缺乏法律支持和公共监督的善款来去,注定是一个喧嚣、诟病的载体。
“网络筹款”理应画出规则红线。针对“善款滥用”、“卖惨骗捐”等不道德、不规范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需要系统、专门的法律法规和健全的规则对慈善平台、慈善事业、慈善行为予以规范,如果募捐发起人编造身份或求助信息,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首先从法律上,坚决杜绝骗捐敛财、践踏爱心的不良途径。
而网络募捐平台作为连接捐款双方的桥梁,理应担负起对双方负责的社会责任。专家表示,“收取2%的手续费也是正常现象”,但对于轻松筹这类网络众筹平台,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尽最大能力确保信息真实、善款善用。
一方面网络众筹平台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大与政府部门、医疗单位、社区的协查合作,提高全程审核质量,强化募捐的透明性、专业性、公益性,认真履行善款使用监督责任。
另一方面,全社会要加大对募捐平台等组织和个人的公共监督力度。有关部门要科学调研,充分论证,完善相关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尽快使慈善法律法规发挥作用,填补网络众筹募捐的监管空白;同时也要大力培养整个社会的慈善文化。民众更要擦亮眼睛,投入到有组织、有监管、有效率的系统捐赠中来,不让爱心在混沌中消融。
只有网络众筹平台从成立、运营、监管到善款的性质、用途、使用过程均加以明确和细化,各方责任到位,使得每一笔善款得以善用,呵护好每一份慈善的力量,我国慈善事业才能良性发展、蓬勃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