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23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近年来,河北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不断提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还很多,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由于我省多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部分党政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意识不强,抓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弱化,一些行业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缺位;消防安全委员会部门间的联合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在火灾隐患督导整改过程中,未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长效机制,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消防责任制落实逐级减弱,直接影响消防安全监管效能;基层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企业、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网格化”、“户籍化”管理较工作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消防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滞后
由于城市建设的扩张,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按照“十二五”规划,河北全省尚有36座消防站和1个市级模拟化训练基地建设任务未完成。全省应建市政消火栓44897个,实有36009个,欠账率19.96%。
在装备建设方面,河北省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科技含量整体偏低,68%的执勤车辆达不到现代消防车辆水平,城市主战消防车缺配148辆,基本和特种防护装备缺配率分别达21.9%、14.8%,各地高新装备缺口较大。
消防力量存在人员缺口,专职队伍建设力量不足
按照全国消防力量平均配备率万分之三点五计算,我省现常住人口7424万人,需配备消防员25984人。截止2015年底,我省现役消防官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企事业专职消防员共计20371名,缺口5613人。现役中消防监督警力不足千人,却承担着超过1.3万家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2686个基层派出所的指导任务,消防官兵始终都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2015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40576次,在人员未增加情况下,比2010年的13615次增加198%。目前,全省尚有53个全国重点镇、80个建城区面积两平方公里以上的乡镇没有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重点镇欠帐率达到27.7%。已建成的专职消防队,由于工资待遇低,专职人员与现役队员“同工不同酬”差异明显,休息休假权益难保障,表彰奖励、伤残抚恤、离岗安置机制不健全等,导致了“特殊岗位招不来、普通岗位留不住、灭火救援战斗力不强”这一被动局面的形成。
工业园区等无消防审批就开建,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河北工业园区、新建区有大量未依法取得消防审批许可手续的建设项目被默许开工,未审先建、边审边建、未验先用等违法建设现象十分突出。据统计,全省187个工业园区,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的仅82个,编制率为43.8%。6323家驻园企业中,仅1571家办理了消防审批手续,办证率为24.8%。
检查发现,河北省内大型集贸市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非常普遍,高层建筑、农村地区等也存在大量消防隐患。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升灭火救援水平;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壮大社会化消防力量;提高公众消防法制意识,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大消防监管和执法力度,全面预防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