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要走程序。”去有关部门办事,这样的回答屡见不鲜。不少情况下“走程序”成了借口和托词,或拖延推诿,或不了了之,让群众平添不少烦恼。一位曾参与审批的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向前来办事的人员表示“得走程序”时,往往意味着较为漫长的等待。“有的确实是政策不够清楚,但也不排除少数工作人员作风拖沓甚至想借此吃拿卡要的情况。”(据《人民日报》5月22日报道)
近年来,“走程序”是一个时常引发舆论热议的高频词。某人被广告牌意外砸伤,向城管等相关部门讨说法,答曰“你去走法律程序”;某地一路段路灯不亮,导致行人被抢案件时有发生,居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我们正在走程序”;某水库被污染,有人向环保部门负责人反映,对方认真听后郑重地说,还是打市长热线“走程序为好”……有网友调侃,这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走程序”,简直比“临时工”还要好使。
“程序”是什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事情进行的先后顺序。在法律上,大家常讲“程序正义”,不仅要求案件的裁判结果正确、公平,也要求裁判过程符合法律规定,让人感到公平、合理。在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中,为了规范办事流程、明确权责关系,一定的“走程序”必不可少。工作人员心里有“程序”、办事讲“程序”,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的提升,其实是一件好事。对于这样的“走程序”,相信公众都能够理解和支持。怕就怕,个别人假“程序”之名行推诿塞责之实,将“走程序”异化为懒政的“挡箭牌”。
明明是职责范围内的事,却以“走程序”为由轻飘飘地把皮球踢给别人;明明可以简化和变通,进而更好更快地服务群众,却还要搞“走程序”的弯弯绕。在其背后,有着大致相同的心理动机,要么是怕麻烦、怕负责,不愿作为、不敢担当,要么是权欲重、抖威风,甚至想凭借“程序”向办事群众“吃拿卡要”,说到底就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作祟。诸如此类的“走程序”,怎能不让政府的公信力受损?又怎能不让人民群众的感情受伤?
程序是手段,不是目的;是作为的规范,不是不作为、慢作为的借口。总想把“走程序”当护身符或者挡箭牌,而把现实需要、群众需求放在一边,显然有些舍本逐末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中,减少种种繁复冗余的“程序”,既是简政放权的必然要求,也是改进作风的重要任务。期待广大党员干部都能以百姓之心为心,以群众是否满意衡量自己的工作,让模棱两可的“走程序”尽快从自己的“字典”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