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3年以来,面对严重雾霾天气压力,河北省委、省政府把环境治理列入四大攻坚战,作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要求宁可牺牲一段时间的 GDP和财政收入也要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 坚决向污染宣战。省委多次听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推进措施;省政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调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省人大、省政协都将大气污染防治列为1号建议和提案,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多管齐下,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
坚持减煤、压能、治企、控车、降尘、禁烧、增绿等重点举措协同推进,全方位降低污染排放,深入推进“6643”—工程 (—即压减钢铁产能6000万吨、水泥产能6100万吨、消减煤炭4000万吨、压减平板玻璃产能3600万重箱)。2013年以来,实现全省削减煤炭消费2700万吨,压减炼铁产能3391万吨、炼钢产能4106万吨、水泥产能6231万吨、平板玻璃产能3717万重量箱。淘汰黄标车47万辆,实现了区域黄标车全部淘汰;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21323辆,建成充电站88个,充电桩3333个;钢铁、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全面供应了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开展了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治理;加强道路扬尘整治;停产整治251个有证矿山,完成296个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建成区餐饮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监管。014年,重点开展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四大行业污染治理攻坚行动,606个减排项目均已发挥减排效益。2015年重点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和“拔烟囱”专项行动,全年共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52台;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2780座;拆除废弃烟囱351根,淘汰建成区燃煤锅炉3829台、11958蒸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2015年新增造林绿化510万亩。
敢于亮剑,坚决依法治污
颁布实施了新的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了河北省钢铁、水泥、燃煤电厂等一系列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强了治污法制依据。环保、公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零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仅2015年,全省共查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486起 (共罚款约1.3亿元),关停取缔非法企业134家,移送相关部门案件136件,刑事拘留795人, 批捕8人,对环境违法者构成强大威慑。
务实合作,深化大气治理联防联控
共同编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与京津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平台和重污染预警会商及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实现了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数据等信息共享。建立了廊坊市、保定市与北京市,唐山市、沧州市与天津市“4+2”结对合作机制。坚持每日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气象部门进行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圆满完成冬奥会检查、“APEC会议”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预报会商工作。各地按照预警级别和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努力削峰降速,为实现 “APEC蓝”和“阅兵蓝”做出了重要贡献。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15年,全省达标天数190天,占全年总天数的52.6%,比2014年增加40天,达标率升高11个百分点;全省重污染天数36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9%,比2014年减少30天,重污染率下降8.2个百分点。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77μg/m3,比2014年下降18.9%,比 2013 年下降 28.7%,超额完成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8%的年度目标,提前两年达到国家—要求我—省到017年削减25%的目标;PM10、SO2、NO2 平均浓度比2014年分别下降7.6%、25.0%和3.6%,CO、O3 平均浓度与2014年持平。省会石家庄市达标天数180天,比2014年增加81天(其中优级天数30天),重污染天数48天,比2014年减少57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29.4%,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今年1至4月(共计121天),全省达标天数平均为69天,占57.0%,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0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1天,占9.1%,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天。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71μg/m3,较 2015 年 的 90μg/m3下降了21.1%,较2014年的125μg/m3 下降了43.2%。省会石家庄达标天数为57天,同比增加了19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为16天,同比减少了9天;优级天数为7天,同比增加了3天;PM2.5平均浓度为8μg/m3,较2015年的110μg/m3下降了20.0%,较2014年的176μg/m3下降了50.0%。环境空气质量在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