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临漳县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临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宪法宣誓方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河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临漳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关于组织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和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由谁来组织实施,由谁来主持,宣誓仪式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场布置、动作规范,以及单独宣誓和集体宣誓的人员、基本程序和形式作了相关规定。该实施方案保证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和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