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乱收费,找河北省财政厅举报
河北省财政厅受理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乱收费行为举报: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被撤销或者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不持证收费、收费不出具财政票据或者不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国家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收费;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国家机关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时,收取抵押金或者保证金;其他违反收费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税政处(邮编050051)
来访请到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
电话举报,请拨打0311-86773447
电子邮件举报,请发送至邮箱hebczsf@163.com
网上举报,请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点击首页“群众信箱”。
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乱收费,找河北省物价局举报
河北省物价局受理以下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举报: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未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以及违规要求支付服务费;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其他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违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违规提高收费标准。
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石家庄市合作路142号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处(邮编050051)
来访请到石家庄市合作路142号河北省物价局
电话举报,可拨打12358
网上举报,请登录河北省物价局网站(http://www.hebwj.gov.cn/index.aspx), 点击首页“我要举报”。
这些乱摊派行为,找河北省审计厅举报
河北省审计厅受理以下乱摊派行为举报:除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除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无偿借调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强行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各种有偿培训或者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凭借职权强行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摊派行为。
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95号省审计厅财政审计二组(050051)
来访请到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95号省审计厅
电话举报,可拨打0311-88606398、88606276
电子邮件举报,请发送至邮箱:quqh@hebaud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