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安排部署以及青龙县人大常委会规定,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青龙满族自治县将开展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并召开县乡两级人代会进行换届选举。为营造依法有序的换届选举环境,保障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圆满进行,近日青龙县检察院作出部署,全面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全力保障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选举工作的犯罪行为。要求自侦部门依法查处贿选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失职渎职犯罪;批捕起诉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对于在换届选举中动用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以及寻衅滋事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要严厉打击。同时审慎受理涉及选举案件,对于告“黑状”诬告陷害等行为,也要依法查处。二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各涉农检察巡回工作队在换届选举期间深入到所包的乡镇村进行法治宣传,特别是利用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利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进行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三是利用下访巡访、文明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之机,积极稳妥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并启动特殊时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分队队员随时待命,坚决防止在换届选举期间发生群体事件或越级访、进京访事件的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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