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情况。至此,自今年7月份开始的8路中央环保督察组先后完成针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个省(自治区)环保督察工作,并做出反馈结果。
2016年7月中旬,环保部组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上述8地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旨在通过督察,了解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情况。
根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的督察情况,云南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并存。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不严,主动性不够。例如,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省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中,仍有55个未批先建。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严格落实大气和水环境治理任务。全省70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有57个未建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共计获得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中央专项资金22.85亿元,但省本级财政投入很少。
此外,督察组还指出云南省高原湖泊治理保护力度仍需加大,违规开发现象突出。存在“边治理、边破坏”,“居民退、房产进”现象;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不力,落后冶炼产能淘汰不力;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违规开发问题时有发生。
督察组要求云南推进部门联动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涉重金属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尽快扭转部分地区重金属污染严峻态势;整治湖区违法建设问题,遏制高原湖泊周边无序开发势头。严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坚决查处违法侵占保护区行为,加快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统计显示,截至9月30日,8个督察组共计交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3316件,地方已办结13074件,其中责令整改9617件,立案处罚2659件,共计罚款1.98亿元;立案侦查207件,拘留310人;约谈2176人,问责3287人,不少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在反馈督察情况的同时,督察组要求各省份高度重视环境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反弹。此外,还要求这些地方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针对各级政府的责任落实,实际上环保部有一系列的部署安排。各路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反馈回来的督察情况,是非常重要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非常好的手段。
事实上,自环保部着手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地方环境保护治理已经逐渐从过去被动式的管理,逐渐转向主动式的宏观治理和全面优化。
按照《“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打好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到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