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润清)11月21日,唐山市出台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即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该市将采取排污重点企业错峰停产、机动车辆不间断限行等强化措施,力促城市空气环境明显好转。
源头治理是这次强化措施的实施重点。根据要求,对唐山市水泥、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实行错峰停产。其中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全部停产;铸造企业中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准入公告的企业,原则上明年1月1日至2月28日停产,其他企业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停产;煤电行业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煤电机组,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停产。
钢铁、焦化行业是重中之重。即日起到今年年底,钢铁企业未完成湿法脱硫烟气湿电除尘深度净化治理的烧结机(竖炉)减少污染物排放50%;有多台烧结机(竖炉)的企业按比例停产相关设备,只有一台烧结机(竖炉)的采取间断生产、停产的方式减排污染物,不得采用减少生产负荷、调节产量、降低步速等方式代替限产。焦化企业未完成脱硫、脱硝治理任务的装煤、出焦时间全部延长至36个小时;明年1月1日起,钢铁企业未完成湿法脱硫烟气湿电除尘深度净化治理的烧结机(竖炉)全部停产治理,已完成治理的视情况采取限产措施。轧钢企业完成煤气发生炉整治任务的或使用天然气、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的可正常生产,但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完成煤气发生炉整治任务的轧钢企业,停止排放污染物。焦化企业未完成脱硫、脱硝治理任务的,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装煤、出焦时间全部延长至48个小时。即日起至今年年底,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的,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减少污染物排放50%;明年1月1日起,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的,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全部停产治理。此外,非供暖燃煤锅炉,未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并通过达标验收的,全部停止使用。
强化重点行业治理的同时,唐山市还严控其他污染源。首先是机动车限行常态化。自今年11月23日至明年3月15日,全市机动车持续限行。具体办法为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19时,在全市辖区内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全市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除外)五轴及以上货车每天按两个尾号全天24小时限行。
与此同时,唐山市还将严控散煤污染,加大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力度,到今年12月底前压减替代散煤141万吨;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施工工地裸露土壤采取覆盖、遮蔽等降尘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实施露天矿山企业停产治理,对露天非金属矿山停产开展环境深度整治;强化禁烧、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加强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禁烧和建成区文明祭扫工作;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对有审批手续但无油烟净化设施或不能达标排放污染物的餐饮饭店和烧烤门店停止排放污染物,对无审批手续的予以关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