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直接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破环基层社会稳定,严重影响干部队伍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近日,河北省阜平县检察院深入剖析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案发特点及案发原因,“出新招”预防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
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的教育,强化管理,提高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阜平县检察院向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发送检察建议,要求提高重要岗位的用人标准,对涉及村民利益、集体资产管理、扶贫资金管理、民生工程党项目等重要岗位,挑选工作能力强、处事公道正派、群众信赖的同志任职,同时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促使涉农扶贫领域干部牢固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为公、敬权畏法”的公仆意识,坚决守住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纪国法红线。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强化对涉农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管理。在全县召开的扶贫工作大会上,阜平县检察院建议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涉农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小组,加强对所有涉农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立项、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杜绝一个项目多头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出现,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数据对接和核查,防止工作人员利用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谋取私利。
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惩防并重,强化协作配合,提升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整体效果。集中查办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查办案件形成打击的高压态势,强化震慑效果,促进涉农扶贫政策广为知晓,涉农扶贫项目依法、规法、透明实施。阜平县检察院在开展好个案预防、重点领域专项预防的同时,积极推进警示宣传教育、预防调查、预警通报等社会预防工作,推动涉农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