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学习《胡锦涛文选》的有关要求,香河县法院迅速行动,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全院上下掀起了一股学习《胡锦涛文选》的新高潮。
一是成立专门学习领导小组。为保证学习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明确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制定切实可行学习计划。将学习《胡锦涛文选》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每周一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具体计划,将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定为集中学习时间,研讨学习体会及成果。要求各支部做到“四个一”,即有一套具体的学习计划、一套完整的学习资料、一本规范的学习记录簿、一套严格的考勤制度。
三是注重吸收消化。为确保学习活动不流于形式,要求干警按照既定学习计划吃透、领悟,采取辅导班、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方式加大学习力度。每位干警结合实际情况撰写心得体会,各学习小组针对存在问题及不足,查漏补缺。同时,将学习活动情况在内外网站予以宣传。
四是统筹安排。把学好用好《胡锦涛文选》与两学一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当前开展的执法办案活动结合起来,达到虚实结合、学以致用,工学两不误的学习效果,全院掀起了“比学赶超”的新高潮,为推动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