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按照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在县(市、区)以上开发区设立检察室的决策部署,近日,青龙县检察院派驻“河北青龙(大巫岚)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正式成立。为加强对检察室工作的领导,青龙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预防科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察室工作;在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由检察院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及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员参加的具体办公机构。2016年10月开始,按照检察室工作职责,就“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以及开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和涉农检察,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正式开始工作。
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检察院各相关科室实行定期轮驻,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的星期一为工作日;值班人员由科室自行安排,不少于2人;驻派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重大事情向主管领导汇报;检察室实行首次接待负责制,驻室人员需认真填好工作日志。青龙县大巫岚开发区检察室的成立,对于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服务企业发展、推动检力下沉,丰富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推动检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经济建设等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