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 行唐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部分医疗垃圾没有做到集中处理,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向该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医疗垃圾专项治理,得到环保部门采纳。
曹县检察院侦监科和县环保局围绕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到该县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处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除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少数大型医院能够将医疗垃圾运输到菏泽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外,各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医务室等其他社会医疗机构均没有对医疗垃圾进行集中处理,而是将这些医疗垃圾当作生活垃圾来处理,极易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传播,给全县环境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对此,该院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没有纳入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的医院、诊所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加强与县卫计局的联合执法,将各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医务室等其他社会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运送到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目前,该检察建议已被县环保局认真采纳,并制定措施予与落实,成立了由县环保局局长任组长的医疗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环保局与卫计局联合印发了《医疗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县部署开展医疗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该院表示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长期跟踪监督,保证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还群众一个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