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崛起、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河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立法步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保障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5月2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工委和省气象局有关负责同志,到滦县就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立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滦县人民政府关于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河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