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邯郸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燕赵都市报、长城网、河北新闻网、邯郸日报、邯郸电视台、邯郸电台、中原商报等省、市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该《条例》为省内首部地级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已经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会上,市人大法工委与市妇联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书生就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讲了意见,他指出,《条例》颁布实施后,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规落到实处。
据悉,邯郸市现有妇女500多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48%,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条例》立足该市妇女事业发展实际,对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支持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知情权以及离婚、丧偶妇女户口迁出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和改善该市妇女在文化教育、社会保障、财产权益、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邯郸人大 尚亚鹏)